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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中美、中韩青少年交流摄影、摄像服务采购询比价公告

来源:山西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(山西省国际交流服务中心) 发布时间:2026-05-11 17:03:33
山西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中美、中韩青少年交流摄影、摄像服务采购询比价公告

 

山西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(山西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)现就2026年中美、中韩青少年交流摄影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,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比报价。

一、项目基本信息

1.采购单位:山西省教育考试服务中心(山西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)

2.项目地址: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97

3.服务周期:按两个项目实际执行天数据实结算(以实际行程为准)

4.服务对象:2026年中美青少年交流项目、中韩青少年交流项目

5.服务内容:

1)人员配置:摄影师1名、摄像师1名,全程随团跟拍。

2)拍摄范围:全程记录接机、欢迎/欢送会、交流论坛、中外青少年交流活动、文化/景点参观、送站等全部环节。

3)食宿与交通:摄影摄像人员随团统一乘车,食宿按采购方安排执行。

4)拍摄要求:素材清晰、完整、构图规范,满足外事交流活动宣传与存档标准。

5)视频制作:每个项目各制作110分钟以内高清纪念视频(MP4 格式、无水印、含片头片尾、简单字幕、背景音乐、画面基础包装)。

6)成果交付:每个项目交付原始照片按拍摄天数计算,每天不少于100张;10分钟内成品纪念视频1条;所有素材于行程结束后3个自然日内交付。

二、报价要求

1.摄影摄像人员服务费:按每人每天单价报价(含人员劳务费、设备使用费、交通费、税费等)。

2.10分钟以内纪念视频制作费:按每条视频单价报价(含剪辑、包装、配乐、字幕、渲染、交付等)。

3.报价规则:本次询比价参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执行,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。报价包含人员劳务费、设备使用费、后期制作费、税费等一切费用,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。

三、供应商资格要求

1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、设备,专业技术和服务能力;
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
5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供应商符合以上条件,需出具书面承诺(格式自拟)。

四、供应商提交资料要求

1.报价人应按本项目服务内容及相关要求提交报价材料,并对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

2.报价材料需包含: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团队人员介绍、主要拍摄设备清单、过往同类项目案例、资格承诺书、询比报价表(明确:每人每天单价、每条视频单价、总价测算、服务承诺、交付周期)。以上材料一式两份,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。

3.递交时间与地点: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,将密封后的材料递交至太原市迎泽区并州北路97号山西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303办公室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联系人:陈老师

联系电话:0351-3030855

 

 

山西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

2026511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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